一、机关党委职责
(一)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党的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业务知识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方面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
(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七)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奖惩提出意见。
(八)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九)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二、机关党委书记职责
(一)带头学习贯彻上级党组织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抓好机关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机关党委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党委副书记和委员的作用,加强对所属基层党组织的领导。
(二)谋划机关党建工作,组织制定机关党建工作年度计划,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定期向部门党组(党委)汇报机关党建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三)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每年至少为全体党员上一次党课。
(四)加强对班子成员及所属基层党组织班子和成员的教育管理。抓好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与新任基层党组织书记任前谈话、经常与基层党组织书记交心谈心。
(五)协助部门党组(党委)抓好所属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每年向市委直属机关工委述职并接受评议。
三、机关党委副书记职责
(一)协助机关党委书记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具体组织实施机关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深入基层党组织调查研究,经常性督促、检查、指导党建工作。
(三)了解党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以及对本部门重要决策、工作部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向机关党委和上级党组织汇报。
(四)经常与委员保持沟通联系,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四、机关党委委员职责
(一)按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
(二)积极开展调研和思考,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三)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四)及时了解反映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和党员思想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