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经济背景下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框架研究
发布时间 : 2016-10-18 15: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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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郭冬梅副教授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低碳经济背景下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框架研究》(项目批准号10CFX062),已由郭冬梅、陈英、张波、刘明明、李馨媛、蒋浩天、李铭扬等组成课题组,以专著的形式《低碳经济背景下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框架研究》顺利完成。现就该最终成果做如下简介:

一、该项目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在我国,环境问题所呈现出的复杂性、破坏性和不确定性与政治、经济、社会无情地交织在了一起,其中全球气候变暖问题则受到世界瞩目。根据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全面依法治国可推导出继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也应当有法可依,由于缓解气候变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部分,气候变暖的最主要原因是“高碳”,因此,在低碳经济的大背景之下如何构建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框架就成为了我们必须思考的一个问题。目前,一方面我国现行法用以应对气候变暖针对性不强,各主体(包括政府、企业、个人等)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缺少法律法规的支持和约束,另一方面表现出一些与生态善治不符的病症。本课题拟在低碳经济背景之下,在政府责任理念回归本性,公共环境利益明晰化的基础之上,构建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框架,创新环境保护体制,完善生态环境顶层设计,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细则和相关办法,并严格执行落实各项追责制度,为防止气候问题的继续恶化,防范政府调控缺位、失灵,发展低碳经济,促进中国可持续发展,为“深化生态文明现代化体制改革”,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美丽中国”的目标贡献一份力量。

当前,中国社会转型期生态危机的爆发凸显了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由于政府调控部门在应对气候变化上的缺位以及环境治理和监控风险功能的失灵,因而梳理和构建完善的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框架就成为了防止气候危机恶化和环境执法、监管调控失灵的关键。许多国家已就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形成了相应的自由框架,而我国相关法制建设尚处于原始阶段。本课题的研究一方面有助于对气候危机深层致因的认识,促进中国走转型可持续发展之路;另一方面也为我国完善相关立法及制度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参考。

二、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和重要观点或对策建议

该项目研究成果以“低碳经济”发展为背景,以法学、经济学理论为分析工具,以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框架的基本原则、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框架内的基本制度、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框架的内容、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执法机制、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司法体制为分析对象,并结合我国现有的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政策规定,以法律框架的基本搭建为切入点,探索建构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框架,为中国气候变化法律应对提供法律支撑。

本书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第一章 导论

本章是全文的导论。分别对选题背景及意义;研究现状综述;研究方法和重点难点;主要创新和尚待研究的问题进行了基本阐述。

第二章 “低碳经济”概述

本章是对“低碳经济”及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框架的基本介绍,旨在厘清本文涉及的基本概念。首先,本章界定了“低碳经济”的概念,诠释了“低碳经济”的基本内涵。其次,本章对“低碳经济”发展的历史沿革进行了回顾;并在前述内容的基础上说明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五大必要性,即低碳经济是国际能源安全发展的保障符合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是应对气候变化的现实选择是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最后,本章在第三节对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框架做出了定义,初步界定了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框架的内涵与外延,同时指出了“低碳经济”背景下研究气候变化法律框架对于应对气候变化活动的意义。

第三章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框架的基本原则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框架的基本原则是指那些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时所应遵循的,效力贯穿于气候变化法律体系始终的,能够指导我国气候变化法律活动的根本准则,是对气候变化法律所调整的中国国内或与中国国家利益相关的法律关系的集中反映。它们包括并重区别责任和自身任务原则、不与贸易规则相冲突原则、政府主导与市场激励相结合原则、环境保护优先原则、公众参与原则、国际合作原则、减缓和适应相结合原则。本章对上述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框架的七大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及贯彻七大基本原则实践的展开做了基本阐述,为后文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框架的具体构建奠定了基调。

第四章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框架内的基本制度

本章和第五章是本书的主体内容。本章介绍了当今已在我国确立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的报告制度、能源效率标识制度、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与费用分摊制度等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制度。并在介绍的基础上对其加以分析,指出现有制度的症结所在,对其予以纾解,最终做出对应性的选择,即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框架内的基本制度应更多的侧重于依靠市场机制而建立的制度。

在上述基调的指导下,本章结合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框架的基本原则,对本书选择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框架内的基本制度,即主要由碳税、碳汇、碳金融相关制度组成的“低碳经济制度”、“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和“气候信用评级机构的责任制度”的理论基础、基本内容和实践的展开作了论述。

第五章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框架的基本内容

本章的研究对象是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框架的内容,即构成气候变化法律框架的具体的法律规范、法律制度及法律部门。本章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框架主要分为两个层面,首先是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应对气候变化境外法律框架,其次是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内法律框架。

本章在对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框架的内容定义,确定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框架基本内容的方法后,按照境外法律框架和国内法律框架的顺序依次评述了境外、国内两个法律框架的基本内容,在境外法律框架层面,主要包括《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我国加入和认可的有关气候变化的其他双边、多边条约;在国内法律框架层面,主要包括《宪法》《环境保护法》,以《可再生能源法》和《节约能源法》为代表的能源利用法律体系,以《大气污染防治法》为代表的环境保护单行法,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等内容。

为充分展示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活动的全貌,同时也为了加强论证的力度,本章在评述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框架的基本内容的同时还穿插了应对气候变化法律境外法律框架的正当性论证,应对气候变化境外法律框架的中国展开,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体系等内容。为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本章在明确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框架的基本内容之后,还对“后京都时代”下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的得失做了简单的反思与展望。

第六章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执法机制

第六章和第七章旨在研究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框架运行的法律程序基础。本章的研究对象是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执法机制。首先,本章讨论了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执法主体的相关内容,具体包括我国执法主体的界定,我国执法主体设置的缺陷以及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管理机构的对策。其次,本章结合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框架中的相关内容,介绍和分析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执法方式,具体包括环境行政许可环境行政规划、环境行政确认、环境行政处罚、环境行政指导、环境行政奖励和环境行政复议七种方式。

  第七章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司法体制

本章的研究内容是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司法体制。首先,本章从公益诉讼主体和气候公益诉讼主体两个层面阐述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诉讼主体的相关内容。其次,本章立足于环境资源保护法及三大诉讼法,论述了环境民事诉讼程序及环境刑事诉讼程序。考虑到应对气候变化活动全球性的特征,本章还结合我国在环境法方面的具体规定,讨论了外国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的概念、条件和程序,并介绍了环境司法国际合作的相关内容。

第八章 尾论

本章在前面七章内容的基础上,阐述了本书的基本思路和得出的基本结论。并对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活动的未来走向做出了思考与展望。

三、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以及社会影响和效益

全球气候危机的爆发使各国政府当局、学者(包括法学家、经济学家)开始深刻地反思为什么以“和谐生存”为目的的人类生活最终会导致气候危机的诞生。或有学者将其归因于气候原罪,即人类无止境的贪婪本性。事实上,导致气候危机的关键在于气候风险防范制度的缺失,它使得人类创新性过程中的风险被无限累积、放大,甚至爆发。各国政府为解决气候危机纷纷出台法律、金融、技术相关政策,着力构建并完善气候领域的风险防范制度,构建体现社会公正和谐发展价值理念的应对气候变化制度。

处于转型阶段的中国发展被放在了首位,不可避免地与环境相矛盾。本项目研究的主要问题,特别是国内法律制度衔接构建问题,属于环境法领域研究的重点课题。这些问题的研究对于解决我国如何应对气候变化,防范甚至于化解气候危机或将大有裨益。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法律法规无疑对我国针对目前存在的气候问题提出相关法律对策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框架的构建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决策参考。

该项目成果学术思想和理念先进。该成果发展思路依托研究团队在总体研究统一下研究路径多样化的优势,充分发挥团队成员的特点,针对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框架所涉及的领域设置相应的研究模块,系统开展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框架应用研究,形成具有凝聚力、独具特色的科研平台,为我校环境法学科可持续发展出人才、出成果、出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