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社科联调研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市社科联调研项目管理,提高调研项目针对性和研究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开展重庆市社科联调研项目立项是市社科联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探索社科发展规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而开展的一项工作。
第三条 重庆市社科联调研项目立项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创新社会科学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目的,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推动重庆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
第二章 项目管理及申报
第四条 重庆市社科联调研项目为后期资助项目。每年市社科联向相关社科单位发出通知,正式启动重庆市社科联调研项目工作,并对调研项目及申报工作作出具体要求。
第五条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将重庆市社科联调研项目与社科规划项目同等对待,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及申报通知要求,精选课题组织研究,在人力、物力、经费上予以保障,力争形成具有全局性、针对性的高质量成果。
第六条 市社科联根据相关单位调研项目研究情况和需要,适时给予相关服务。
第七条 相关单位根据年度申报通知要求,形成研究成果后,进行初步遴选,再向市社科联申请后期资助。
第三章 立项、结项及经费管理
第八条 市社科联将对重庆市社科联调研项目申报材料进行梳理,进行申报资格初选,将合格申报材料全部匿名提供给专家,由专家进行评审打分。市社科联根据专家评分,遴选部分高质量成果给予后期资助立项并结项。
第九条 市社科联向申报单位发出重庆市社科联调研项目立项通知,同时给予一定后期资助经费,各单位按照相关财务规定对后期资助经费进行管理。
第十条 市社科联将遴选优秀的对策建议,向市人大、政协等上级部门报送,被市人大、政协等上级部门采用或成功立案的研究成果,将给予立项资助。
第四章 成果推广
第十一条 市社科联将相关调研成果汇编成册,根据需要向市人大、市政协,以及相关市级部门和刊物推荐优秀调研成果,促进成果转化。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社科联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3年7月3日